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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热推荐:钱江生化: 钱江生化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

2023-04-26 20:03:04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   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经营

者的激励约束与监督机制,科学、准确评价公司经营成果和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

贡献,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,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。根

据《海宁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海宁市国有上市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

考核办法》的通知》(海国资【2021】8 号)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公司

自身特点、发展进程,特制订本办法。

   一、适用范围:公司经营者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层管理人员,包括董

事长、总经理、内部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。

   二、实施原则:公司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评价,遵循年度评价与任期评价相

结合、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、评价结果与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。

   三、薪酬管理及兑现方式

 (一)依据公司规模、经营业绩水平、投融资与社会责任贡献等综合条件,

确定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年度薪酬基准水平。

 (二)薪酬总额标准:公司主要负责人(董事长、总经理)

薪酬总额标准确定后,设定薪酬系数为 1,其他经营者的薪酬总额标准根据工作

岗位、工作难度和工作强度等不高于主要负责人系数的 0.9 确定。对于未持有公

司股份的经营者,经国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批准,可实施激励措施。

 (三)薪酬构成及计算方式: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、绩效年薪、任期

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。

基本年薪为薪酬总额标准的 40%。

业绩考核综合得分折算确定。计算方法:绩效薪酬=绩效薪酬基数*(年度考核综

合得分/100),结合经营者考核系数进行调整。

标准的 20%。兑现计算方法:任期激励收入=任期激励基数*(任期考核综合得分

/100),结合经营者考核系数进行调整。

本年薪按月兑现,绩效年薪可按月预发,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兑现(或结算)。任

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结束后兑现。

  四、经营业绩指标评价体系

  年度经营评价指标分为定量指标、定性指标、综合评议三大类。

  (一)定量指标:包括市值管理指标、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指标、经营业绩指

标等。

  (二)定性指标:公司经营班子履行职责、社会责任贡献、廉政建设、作风

建设等。

  (三)综合评议:国有资产收益收缴、社会综合治理、信访、安全生产等。

  定量指标目标值由公司董事会和控股股东共同明确。

  五、特别奖励

  经营者在企业转型、开拓创新、技术进步、资本运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,对

公司发展和效益提升有重大贡献的,可由公司提出申请、董事会审定,经海宁市

国资委核定批准,给予一定额度的特别奖励。

  六、经营者薪酬的监督管理

  (一)公司年报公布后,根据年度审计结果,经相关程序审议后计发。

  (二)公司经营者年度薪酬为税前收入,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,个人应缴

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用,由公司从其基薪中代扣代缴。

  (三)公司经营者年度薪酬必须严格按年度薪酬水平和分配系数发放,对超

标准获取的薪酬收入责令追回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  (四)公司经营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导致重大决策失误、发生重大安全生

产责任事故、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违纪违法事件,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国

有资产流失的,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,当年绩效薪酬不予计发。触犯刑律的,

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  七、其他

  (一)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制定、

报批、实施等工作。

  (二)按照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,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, 由

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,如获通过则提交股东大会表

决通过后实施(其中涉及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

施)。

  (三)本办法与今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的,以及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规定

执行。

  (四)本办法从 2023 年度开始实施,原 2013 年《关于修改公司董事长、董

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》同时废止,本办法解释权归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

有限公司董事会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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